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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斑鸠店镇子路村等3村土地整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山东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山东
源发布时间:2024-11-29
项目名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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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东平县斑鸠店镇子路村等3村土地整治项目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P-GC-******-01

项目名称:东平县斑鸠店镇子路村等3村土地整治项目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86

招标范围东平县斑鸠店镇子路村等3村土地整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设备购置。1、土地平整工程:客土回填201714.78立方米,客土整平80685.91立方米,地力培肥374.47吨。2、灌溉与排水工程水源工程:新打机井9眼,井深150m,新建井房9座,井首安装9套,设备安装9套;新建提水站1座。输水工程:采用直径110mm0.6MpaPE管道,干管长度1050m,支管长度3650m,出水口73个,闸阀井33个。排水工程:排水管640m,排水口10座。电力工程:地埋低压线1850m,架设高压线1535m;设备购置:潜水泵、配电箱、新建变压器等。具体内容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

2.4须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公告时间:20241130日至20241206日。

2、领取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需在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答疑后修改的最终文件为准,投标人应下载最终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潜在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4、售价:0 元。

5、其他说明: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3日09时00分

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交易指南→常见问题(投标人)下载查看。

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人民政府

地址:东平县斑鸠店政府驻地

联系人:刘镇长  

联系方式:053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平湖路39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经理 王经理

电 话:******

4.监督单位:东平县土地收购储备和开发整理中心

监督电话:******

八、异议和投诉

8.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网络(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账户,进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点击“异议”)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形式予以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3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经理 王经理

联系方式:0538-******  

地址:******街道平湖路399号

8.4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向东平县土地收购储备和开发整理中心电话******)投诉。

8.5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或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依法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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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4-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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