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公安局警用无人机建设应用 JSZC-320723-JSHF-G2025-000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5-19 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23-JSHF-G2025-0003
项目名称:******公安局警用无人机建设应用
预算金额:273.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273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本次项目的采购内容包含大型固定式警用多旋翼无人机方舱(核心产品)、多旋翼无人机、多旋翼无人机备用电池、双云台支架、高清红外云台相机、无人机抛投器、无人机数字语音广播系统、无人机云台探照灯、无人机系留系统,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10天内完成方舱及无人机进场安装完毕,上线试运行6个月满足所有要求后组织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电信等特殊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书(或授权书)。
(四)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5-19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投标人须逐条明确作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者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者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要求,“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33ce9.html
请投标人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制作、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参加开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被拒绝、造成无效响应的,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本级)
单位地址:灌云县云台大道1号
联系人:封云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东盛阳光大厦A座21楼
联系人:段工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工
电话:******